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0.5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转增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1日
    ● 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2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4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8日
    一、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1、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方案进行分配。
    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
    2、对于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及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2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4月2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4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的办法:
    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的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派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数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送股 公积金转股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股 16,379,650 8,189,825 24,569,475
2、社会法人股 21,010,423 10,505,211.50 31,515,634.50
3、自然人股 6,510,427 3,255,213.50 9,765,640.50
4、内部职工股 9,319,500 4,659,750 13,979,25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3,220,000 26,610,000 79,830,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30,780,000 15,390,000 46,17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0,780,000 5,390,000 46,170,000
三、股份总数 84,000,000 42,000,000 126,000,000
    注:股数不足一股的部分,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七、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2,600,000股摊薄计算,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47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33-2496088
    联系传真:0733-2496088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钩山路15号
    邮政编码:412003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