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章轲综合新华社报道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督促企业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或服务价格,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社会成本企业化。
在昨日闭幕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三个方面推进开展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使之成为我国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探索政府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改变目前企业随意排污、不顾忌成本的状况;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要从八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第一,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重点是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第二,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努力扭转生态恶化趋势。一方面,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另一方面,坚持不懈地开展生态工程建设。第三,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第四,加快发展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提高环境保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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