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控股股东的股东之间对股改成本分摊存在分歧,大连友谊(000679)大股东股权结构面临变动。市场人士评价:“此种情况相当罕见,实质上相当于控股股东借机‘换人’。”
上市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友谊集团最近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友谊集团股权转让事项。
由于友谊集团各股东之间对上市公司股改成本的分摊存在分歧,友谊集团的第四大股东联合创业担保有限公司因受参股友谊集团成本较高影响,不愿再承担大连友谊的股改成本,为支持股改,经友谊集团股东会协商,同意由友谊集团第三大股东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受让联合担保持有的友谊集团的全部17%股权,友谊集团第一大股东大连国资委和第二大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受让。
一方地产受让联合担保持有的友谊集团股权后,将按合并持有友谊集团的股权比例,分摊上市公司的股改成本,承担股改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履行义务。双方己于2006年4月1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此前一方地产已经持有友谊集团26%的股权,如果此次股权转让成功,合并持有友谊集团的股权比例将达到43%,超过原先的第一大股东大连国资委30%的持股比例,成为友谊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上述人士认为,关键看证监会是否批准。由于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之规定,大连友谊控股股东的此次股份转让构成上市公司收购。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无异议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生效。
同时,这次股份转让将与上市公司股改结合进行,收购方承诺于4月24日前动议启动大连友谊股改程序。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