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13日23时,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裁定中国彩电出口企业倾销成立,并公布了对中国企业最新判定的倾销幅度,比去年11月24日初裁结果有不同程度的调低,其中四家单独应诉的企业从4.35%至24.48%间不等,未参加应诉企业则依旧高达78.45%。
    有关反倾销专家指出,整个反倾销事件应对的成败尚未一锤定音,如果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认定我国彩电出口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才会对我国彩电企业征收美商务部终裁裁定的税率。
    2006年4月17日从商务部和中国机电商会等处获悉,机电商会等组织正积极协助我国彩电企业参加最后阶段的应诉工作。从今天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结果出台,中国企业还有两到三次申诉的机会。
    彩电企业不满终裁结果
    尽管此前不少彩电企业预测,由于美国副总统切尼13日访华,可能会导致美国商务部对华彩电反倾销终裁结果推迟一周出台,但13日,备受关注的终裁结果依旧如期而至。其中,厦华为4.35%,康佳11.36%,TCL22.36%,长虹24.48%,海尔、海信、苏州飞利浦、创维、上广电集团、星辉国际控股公司及其另三家全资附属公司共九家企业的税率为21.49%,其他未应诉中国企业的税率为78.45%。
    值得关注的是,与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彩电反倾销的初裁奇高无比的税率相比,终裁结果显得有所改观。中国机电商会表示,美国商务部调整税率的原因一是计算错误,二是对某些数据进行了调整。但昨天,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彩电业内人士均认为,由于出口美国利润并不高,基本上裁定5%以上的倾销幅度就意味着整个市场已经对国内的彩电企业关闭。因此对于这次结果,几乎所有彩电企业表示“不是想要的结果”。其中,作为四家独立调查对象被认定倾销幅度最高的长虹面对这“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感到很震惊,并表示要积极应诉。记者获悉,机电商会将进一步分析研究美国商务部关于初裁解释的材料,必要时组织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上诉,以维护企业利益。
    5月的终裁才是关键
    昨天,对反倾销案颇有研究的广东美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涛透露,终裁结果尽管认定了彩电企业对美国市场进行了倾销,但并非一锤定音。他透露,只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电视机对美国电视机生产商构成了伤害,那么上述反倾销处罚才最终成立。反之,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否认了中国彩电企业出口对美国市场的损害,整个案件将以中国企业胜诉告终。
    同样,长虹集团新闻发言人也表示,中国企业对美彩电反倾销的应诉尚未结束,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关于行业损害认定的终裁结果才是关键。
    按照有关专家的说法,在反倾销案件中认定了倾销幅度后,最终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了“倾销”与“损害”有因果关系之后,才能对中国企业进行处罚。
    有知情人士介绍,以前曾有过对美“苹果汁反倾销”应对胜诉的案例,但整个过程历时5年,企业花费超过3000万元,还把美国商务部告上了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后,才得以解决。相对而言,巨额的时间和财力投入,对中国彩电企业来说不太现实。因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行业损害结果判定将成为对中国彩电赴美销售名副其实的“终裁”。
    商务部鼓励企业应诉
    记者获悉,就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可了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我国彩电企业依旧可以要求中国商务部出面,向贸易纠纷最高解决机构“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反映情况,并请求其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