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康佳A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2006年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公司已于2006年2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约定由中行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依照中行深圳分行的要求,华侨城集团已为中行深圳分行授信额度提供了40亿元担保。为了保障资产的安全,华侨城集团要求公司以公司资产向华侨城集团提供40亿元反担保。
    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商订了《反担保合同》的条款。公司同意为华侨城集团提供反担保。
    由于华侨城集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8.7%的股权,为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媒体来源:深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