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吕江民监事会主席主持。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全体监事对公司2005年度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年报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中国证监会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关于续聘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有关修订情况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指引》,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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