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文件于二○○六年四月十三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二○○六年四月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 人,实到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华侨城公司和上海华侨城公司股权托管的提案》。
    第二项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