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一份“密函”告发富士涉嫌走私被媒体报道后,引来广泛关注。“密函”指富士支持的巨星公司“涉嫌走私、非法生产、违规审批”的“三宗罪”惊动了南宁的执法部门。南宁海关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于昨天发布报告称:“广西巨星不存在偷逃关税的行为”。 广西发改委也出面澄清:“巨星的设立及审批程序完全合法。”
南宁海关发布调查报告
4月18日,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先进向记者出示了《南宁海关关于对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进口未曝光富士彩色胶卷的核查情况的复函》(南关函[2006]31号)。调查报告称“巨星公司进口未曝光富士彩色胶卷向海关申报面积属实,不存在偷逃关税的行为”。
在记者的强烈要求下,张先进将海关函件的复印件给记者拍照。记者在三页纸的调查报告中还看到另一个结论:“企业为换算海关报关单上需要填制的净重提供的单位重量面积比例5.027平方米每公斤有误,按此错误比例折算的货物净重相应错误,因网上媒体是采用报关单上填制的错误净重,按5.5平方米每公斤的比例计算,才造成折算结果错误。”
张先进告诉记者:“今年1月9日,有关报道发出后,广西和南宁相关政府部门立即请南宁海关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全面核查,其间,南宁海关对广西巨星进口货物保管情况和公司生产和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抽验了相关的进口货物。”
巨星公司董事长何震发表示,在南宁海关调查的过程中,广西巨星提供了各种备查资料,包括所有进口货物的进口相关单证,生产过程详细数据资料。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财务数据和账簿等。为了证实报关数据的准确性,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查机构中国检验验证集团广西分公司检验了广西巨星的有关进口货物的各项参数,检测结果显示广西巨星的报关面积符合实际面积。4月5日,南宁海关公布了南关函[2006]31号,4月18日正式对外宣布这一结论。
南宁政府部门力挺巨星
在发布会上,南宁市市长助理、高新区主任、广西发改委领导、巨星公司董事长及作为嘉宾出席的富士公司副总裁都悉数到场。在向记者派发的《南宁日报》“南宁市长会见富士公司全球副总裁前田保知”一文中,不难看出,巨星公司在南宁高新区占有重要的投资地位。
会上,南宁高新区的主任黄焕升对巨星赞誉有加,称“广西巨星成立一年多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开展一切正常业务和企业经营活动,并依法交纳包括关税在内的一切税收。截至去年底,广西巨星已经实现销售收入6600万元人民币,上缴关税和增值税2885万元人民币。
“揭发密函”中曾指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巨星公司设立违规。”对此,广西发改委外资处副处长李建明表态说:“2004年7月,广西巨星最初申报的经营范围为数码相机、未曝光胶卷、未曝光感光相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投资总额为9000万美元,由于其数码相机及其研发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广西发改委有权审批。”
他说,此后巨星调整了在华业务,确定公司先集中资源发展未曝光彩色胶卷及未曝光彩色感光相纸业务,投资总额也相应调整为4980万美元,并于同年9月进行了重新申报。
李建明解释说:“虽然未曝光彩色胶卷及未曝光彩色感光相纸业务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项目,但地方政府有权审批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广西发改委对广西巨星的再次申报进行了依法审批。广西巨星的设立和审批是完全合法的。”
幕后A公司成关注焦点
巨星公司为什么会遭遇这样一个“空穴来风的密函”曝光,而富士为什么被卷进来?为了解释这些问题,那个“揭发密函”中所提到的A公司调查员逐渐成为质疑的焦点。有分析认为,透露“密函”的A公司调查员可能来自同业竞争对手。
在这一事件中,一直受“涉嫌走私”困扰的富士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对公司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巨星公司何震发说“这一事件不仅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也对政府的权威性是个伤害。”但对是否对公司胶卷产品的销售造成影响,富士和巨星公司都没有具体回答。
到场的富士公司副总裁表示:“清者自清,富士将进一步加大对巨星公司的支持力度。”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