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据《中国证券报》引述消息人士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修订已列入国务院今年重点立法项目,企业债券发行将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发行价和利率的确定会向市场化方向迈进,企业发债的门槛也将降低。 条列修改后,发债门槛将有具体规定,如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等等。 此外,发行失败制度将有望引入到新条例中。 业内人士预期,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有望在年内出台,从而取代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原《企业债券管理条例》。(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