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实现200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洞河公司")在服务设施和接待能力方面均需要进行改造和提升,特别是停车场地、景区设施的修缮和更新,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 猛洞河公司与当地银行协商,拟申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用于公司景区建设与设施更新,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担保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猛洞河公司地处湖南省永顺县王村镇,经营范围为猛洞河旅游开发经营及宾馆、餐饮、娱乐和旅游咨询。主要经营项目有"天下第一漂"--猛洞河漂流、灵溪生态游和芙蓉镇观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6%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宝峰湖公司持有其4%的股权。截止2005年12月31日,猛洞河公司总资产为6,892.46万元,净资产为5,115.75万元;2005年度该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03.54万元,实现净利润-250.0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猛洞河公司为本公司主营业务之一,该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符合本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为进一步支持该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本公司目前对外担保金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方能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外,还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35730万元,为其他公司担保3810万元,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3160万元,逾期担保3084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