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产品 化工产品 湖北红双环实业公司 300 0.18 235
提供动力服务 水、电、汽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20 0.31 100
提供生活服务 商标使用费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0 100 200
提供生活服务 绿化卫生费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20 100 0
提供生活服务 职工福利费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200 72.32 1246
提供生活服务 职工教育经费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 15 60
提供生活服务 工会经费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50 100 129
工程设备维修 机修及建安 湖北双环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4,500 10.08 2,932
工程设备维修 机修及建安 湖北建星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300 0.1 3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与本公司之关系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2,880 母公司 吴党生 湖北省应城市 生产氯化工产品、机器制造、投资等
湖北双环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3,964 同一母公司控制 甘忠才 湖北省应城市 化工机械设备维修、土建安装、防腐、汽运等
湖北红双环实业公司 270 同一母公司控制 董光清 湖北省应城市 水稳定计处理、化工原料、机电产品、服装、劳保用品等
湖北建星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300 湖北双环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王文浩 湖北省武汉市 压力容器制造与销售等
    2. 以上关联公司均能滿足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后勤服务的要求其与本公往来结算发生的资金占用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3. 2006 年,预计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90 万元。与湖北红双环实业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300 万元,与湖北双环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4,800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化工产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2、提供水、电、汽的关联交易价格按成本价格加成一定比例商定协议价格,加成比例不高于成本的20%结算。
    3、提供生活服务的关联交易以同类市场价为参考,以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价格为准。
    4、提供机修及建安服务的关联交易根据同类市场交易价,以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价为准。
    5、提供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比率提取。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由于历史的原因及本公司所处农村的实际情况,本公司与以上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属正常持续关联交易。从本公司设立及上市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交易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此类关联交易将随着国企改制而逐步减少。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由于历史的原因,本公司由原湖北省化工厂生产经营的主体部份组成,剥离了部份生产维修及后勤服务部门。又因本公司所处农村,生产维修及后勤服务必须要依靠原有的配套设施,从而形成了此类持续性的关联交易。
    3.交易是否公允、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此类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交易按市场交易的原则定价,价格是公允的。在交易的过程中,由于结算的原因产生了一些资金占用,也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的主要关联交易方目前正在进行国企改制,届时其关联方身份将会改变,关联交易将会显著减少。
    五、审议程序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三名独立董事王锡岭、宋荣荣、刘大洪事前认可公司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此类持续性关联交易在公司上市时已签订了协议并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签订并于二00 年九月二十四日续签,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协议有效期暂定十年。
    协议规定了交易项目为: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设备安装、维修、警卫消防及后勤服务等,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转供水电汽,代购原材料等服务。对交易的定价规定: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的,以市场价或服务成本费用作为服务的收费标准。公司从上市以来一直执行以上协议,其主要条款如定价依据、成交价格或付款方式均未发生显著变化。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O 六年四月一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