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04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证监会计字[2003]16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度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要求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证监发[2005]54号)和宁波富达五届董事会2005年8月26日公告的《2005年度巡回检查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对其于2004年度收到的原列入补贴收入的技改贴息款3,200,000.00元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补贴收入3,200,000.00元,冲回该项资产当年计提的累计折旧179,200.00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调整减少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1,812,480.00元,调整减少公司2005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1,268,736.00元。
    更正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04年
每股收益(摊薄) 0.21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9.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53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9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0.33%
2004年末
每股净资产 1.9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5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会计差错所作的说明
    对上述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会计报表中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070号]
    ,认为未发现公司"编制的更正后财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的违反《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规章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会计报表中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070号},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对2004年年度所作的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会计报表中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070号],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要求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证监发[2005]54号)进行更正后的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