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物业”)
    1.法定代表人:仇慎谦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航苑8 号楼4 层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及其配套设施管理服务。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物业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中航物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6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80.5 万元。
    (二)深圳市天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虹商场”)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接受劳务 飞亚达大厦物业管理 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不超过300万元 总计: 100% 98.86万元
飞亚达科技大厦物业管理 380.5 万元 95.81万元
租赁 深圳市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租赁房屋门店 80.50万元 100% 80.50万元
委托销售产品 商场专柜销售费用 深圳天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300万元 96.99万元
    1.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航空工业贸易大厦1-3 层,5-8 层
    3.注册资本:8800 万元
    4.主营业务:商品批发零售业务及百货。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天虹商场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 天虹商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2006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委托销售商品等方面的交易仍延续以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定价政策: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的飞亚达大厦、飞亚达科技大厦委托中航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和提高本公司物业租赁收入。新建的飞亚达科技大厦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2005 年内通过区、市、省优三级考评的好成绩。本公司下属企业深圳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向中航物业租赁房屋门店也是基于有利的地理位置和优质的服务。预计此类关联交易2006 年内仍将持续。
    2. 本公司通过天虹商场专柜销售手表,天虹商场已在深圳、厦门、南昌等大城市设有18 家商场,2006 年预计将在“长三角”地区继续扩张,本公司销售专柜亦将同步跟进,交易金额预计将有所增加。由于其中高档的市场定位和良好的声誉,同时能够为本公司争取优势专柜提供条件,天虹商场已成为公司表业销售的优秀渠道,有利于促进公司表业收益的提升,对公司利益不构成损害。
    3.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
    关联交易参照同类服务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
    4.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光权先生、赖伟宣先生、隋涌先生、王宝瑛先生、徐东升先生均予回避,4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 名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并决定提交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同意飞亚达公司制定的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公司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无法形成决议,董事会将提交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以上交易有利于飞亚达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中航物业已就飞亚达大厦、飞亚达科技大厦的物业管理分别签署了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未签订长期协议的,则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