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新增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四项临时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9日上午9:30在南京市户部街15号兴业大厦本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新增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等四项临时提案经董事会审核后于2006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数105,731,5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39%。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金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5年末总股本18,10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32,596,200.00元(含税);剩余49,743,596.43元转入下年度未分配利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3月16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文《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修订)>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新的《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新的《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新的《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73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审议的7-10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