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445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