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1999 年度首次亏损,而且审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特别处理的相关规定,2000 年4 月25 日公司A 股股票被实行“ST”特别处理。 期后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暂停上市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2 年4 月23 日暂停公司A 股股票上市。公司2002 年上半年经审计净利润为3793.9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A 股股票于2002 年10 月14 日恢复上市。由于本公司2002 年末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恢复上市后的A 股股票交易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公司200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3,625,686.6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096,096.22 元,调整后的2005 年末每股净资产为0.82 元。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 条列示的对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7 条关于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4 月24 日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东北电"变更为"东北电气",股票代码“000585”不变。
    公司股票已于2006 年4 月19 日停牌,因正值股权分置改革时期,具体复牌日期需待公司4 月26 日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结果而定。如果未获得该会议批准,则2006 年4 月27 日复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如果获得该会议批准,则需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复牌,恢复交易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4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