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5年9月28日,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和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草签)》。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39,235,280股国家股全部转让给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本次转让,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96号《关于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 经转让,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6,54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8%。
    上述转让事项现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59号《关于同意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公告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同意。
    相关内容参见2005年9月30日、2005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