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前分别收到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试办同济大学同科学院(原申报名为同济大学科技学院)的批复,该学院由公司与同济大学联合举办,公司占85%的股权,总投资规模2.1亿元,该事项曾提请2005年3月22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学院属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2006年起列入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首届招生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为土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护理学、广告等6个专业。
    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6]92号)《教育部关于同意试办同济大学同科学院的批复》;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发[2006]5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试办同济大学同科学院的通知》。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