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4日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19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0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0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0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意见:
    1、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6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