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B3版刊登了《海印股份主业迎来增长机遇》一 文。因此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A股市场流通股票进行了临时停牌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海印股份董事会应于本次临 时停牌后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刊登《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