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批准三家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事宜
日前,华夏银行引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德意志银行等三家境外金融机构不久将成为华夏银行的股东。按照协议,华夏银行原有股东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总公司等将三家德国公司转让股权。
华夏银行(600015)发布公告,中国银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均已批准了德意志银行等三家境外投资者投资入股华夏银行事宜。德意志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华夏银行9.9%的股份,成为该行实际第二大股东。由此,华夏银行将正式成为沪深两市外资持股比例最高的上市银行。
公告称,银监会同意华夏银行18家法人股股东向德意志银行、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和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合计587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98%)。
股份转让后,德意志银行、卢森堡公司和萨尔·奥彭海姆将分别持有华夏银行7.02%、2.88%和4.08%的股份。同时,华夏银行现第一至第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应地下降到11.90%、9.52%和8.33%。资料显示,股权转让前,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首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14.29%,第二大股东山东电力集团持股11.43%,第三大股东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据了解,德意志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卢森堡公司合计持有华夏银行9.9%的股份仅仅是其入主华夏银行的第一步。德意志银行和萨尔·奥彭海姆另签有期权协议,未来德意志银行还将从萨尔·奥彭海姆那里受让4.08%的华夏银行股份,从而使其控股比例上升至13.98%。
分析人士认为,华夏银行与德意志银行建立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推进了银行市场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为加快华夏银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首先,华夏银行的投资价值更为显著,引资过程中股份转让价格高于流通股市场价格,战略投资者高度看好华夏银行的发展前景,受引资利好的影响,公司A股市场价格走势强于大盘;第二,德意志银行等三家外资股东参与董事会,将使华夏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更加优化;第三,与德意志银行建立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华夏银行将引入国际先进的银行管理经验,双方将在广阔的领域进行业务合作,这将进一步推动华夏银行结构调整与战略转型,提升科技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