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 年4 月18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两项新提案(内容详见2006 年4 月22 日刊登在巨潮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上对上述提案进行了审核。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增加以下议案:
    1、《关于为北新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和登记方法不变。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4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