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 年4 月11 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此次会议于2006 年4 月2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3 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 票。其中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股。
    二、审议通过了放弃优先购买达州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州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鹏程”)的另一股东达州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达州鹏程40%的股权以协议价格1320 万元转让给北京顺鑫鲲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鲲鹏”)。本公司作为达州鹏程的原有股东,愿放弃此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顺鑫鲲鹏购买该部分股权。
    顺鑫鲲鹏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因此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昌先生、赵桂清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 票。其中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