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06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五届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20日在南京市建邺路9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怀娥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五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决议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