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关联企业湖南诚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泰公司")持有的长沙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1,591.20万股的股权,收购价格合计2,546万元。
    ●关联表决 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一半,本次会议对该议案仅作程序性表决,全票通过将该议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受让商业银行的股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经营,提升实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交易概述
    (一)受让股权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受让湖南诚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长沙市商业银行1591.20万股股权,交易金额拟为2,546 万元。
    (二)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200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一半,本次会议对该议案仅作程序性表决,全票通过将该议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交易双方情况简介
    1、股权受让方
    企业名称: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
    法定代表人:阮大平
    注册资金:人民币 10,325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10月17日
    公司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邮电高科技电子产品;设计、安装、维护计算机网络工程、无线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销售移动通信直放站无线寻呼发射机;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及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承接邮电高新技术课题的研究并提供科技成果引进、转让、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2、股权转让方
    企业名称:湖南诚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蔡锷中路102号
    法定代表人:刘伟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3,1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2月2日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汽车和摩托车修理、汽车运输、印刷服务;机械设备安装;销售计算机及配件、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等。
    (二)关联关系
    湖南省邮政局持有本公司4,225万股(占总股本的40.92%),湖南省邮政局下属分支机构长沙市邮政局持有诚泰公司2,800万元股本(占总股本的88.8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泰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受让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
    1、本次受让的标的为湖南诚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长沙市商业银行1,591.20万股股权,交易金额拟为2,546 万元。
    2、长沙市商业银行作为湖南省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于1997年5月由城市居民、企业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历经三次增资扩股,截止2006年1月1日,长沙市商业银行的实收资本达到60,926.11万元。湖南诚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长沙市商业银行1,591.20万股股权,占长沙市商业银行实收资本60,926.11万元的2.62%。
    四、交易定价及支付方式
    1、定价情况
    根据2005年5月长沙市商业银行第三次增资扩股时的实际发行价1.48元/股,加上2005年度该行的预计每股收益0.12元,拟定该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60元/股,受让金额共计2,546 万元。
    由于长沙市商业银行尚未公布2005年度报告,为保证交易公平,若经过审计的长沙市商业银行2005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低于1.6元,交易价格按照每股净资产确定;若每股净资产高于1.6元,交易价格按照1.6元/股确定。
    2、支付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文),全面支持本公司的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邮政局决定,用本公司支付湖南诚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款2,546 万元,全额归还湖南省邮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在本公司的经营性占用,减少本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五、受让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一方面考虑到长沙市商业银行的增值前景,增加本公司投资收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龚德明、邓小洋、孔维民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长沙市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优良,发展前景很好,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同时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可以有助于公司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与相关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往来款问题,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加快应收账款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