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但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9:30在北京友谊宾馆(5+6)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新增加的临时提案通知公告分别刊登于2006年3月16日和2006年4月4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单昶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数 190,359,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3 %。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每一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所做的各项决议有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200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审议《200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三)审议《200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四)审议《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南财审字(2006)第CA222号《审计报告》,200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079,229.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507,922.9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为1,753,961.4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9,817,344.90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16,837,676.99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6,655,021.89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以2005年末总股本329,726,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0元(含税),总计需支付现金为9,891,809.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6,763,212.37元结转下一年度。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五)审议《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为4.5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相关合理费用,公司给予报销。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更换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05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其报酬40万元,其中审计报告服务费37万元,专项说明费3万元。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股179,579,247股,占公司总股本54.46%)提出。审议此议案时,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建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十二项)改为:负责推荐公司外派至重要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审议其报酬和奖惩方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细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股179,579,247股,占公司总股本54.46%)提出。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细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股179,579,247股,占公司总股本54.46%)提出。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细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股179,579,247股,占公司总股本54.46%)提出。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细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关于增选苏振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股179,579,247股,占公司总股本54.46%)提出,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苏振明先生简历参见2006年4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十三)审议《关于马雅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赞成票:190,359,730 股,占参加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股179,579,247股,占公司总股本54.46%)提出,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晋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彭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关于增加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3、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