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4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黄汉忠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和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同意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意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同意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审核,形成一致意见:
    (1) 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未发现参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审议同意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同意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同意公司高管人员2006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同意聘请200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8、审议同意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