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4股的转增股份。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5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4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流通股股东获取的转增股份同日上市。
    4、自2006年4月27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盛达",股票代表"600687"保持不变。
    一、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4月13日~4月1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赵月琴女士。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50名,代表公司股份55,398,8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36%。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7人,代表公司股份46,368,2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5%。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43人,代表公司股份9,030,62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1.3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331,76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79%;参加网络投票的共计1037人,代表公司股份8,698,85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60%。
    8、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投票表决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赞成比率(%)
全体股东 55,398,835 54,008,473 1,381,262 9,100 97.49%
流通股股东 9,030,623 7,640,261 1,381,262 9,100 84.60%
非流通股东 46,368,212 46,368,212 0 0 100.00%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公司以现有流通股42,221,45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非流通股份由此获取上市流通权。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14股的对价。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6,888,563股。
    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
    2、方案实施的内容
    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10:4转增股份,转增股份由登记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对价比例所获股票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全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105,414 26.46 0 0 29,105,414 22.94
2 浙江中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873,760 12.61 0 0 13,873,760 10.93
3 无锡市高新机械有限公司 1,880,000 1.71 0 0 1,880,000 1.48
4 沈阳国通商贸有限公司 650,000 0.59 0 0 650,000 0.51
5 上海鑫黎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 0.45 0 0 500,000 0.39
6 厦门市新区建筑设计院 309,038 0.28 0 0 309,038 0.24
7 成都兆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0.27 0 0 300,000 0.24
8 上海贺创机电物资有限公司 50,000 0.05 0 0 50,000 0.04
9 其他募集法人股东 21,110,308 19.19 0 0 21,110,308 16.64
- 合计 67,778,520 61.62 0 0 67,778,520 53.42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5日
    2、转增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27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盛达",股票代码"60068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4月25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股股东账户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7,778,520 61.62 -67,778,520 0 0
非流通股合计 67,778,520 61.62 -67,778,520 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67,778,520 67,778,520 53.42
合计 0 0 67,778,520 67,778,520 53.4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42,221,459 38.38 16,888,584 59,110,043 46.5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2,221,459 38.38 16,888,584 59,110,043 46.58
股份总额 109,999,979 100.00 16,888,584 126,888,563 1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累计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预计)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华盛达控股 0 2006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27日
6,344,428 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4月27日 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量占华盛达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12,688,856 2008年4月27日至2009年4月27日
29,105,414 2009年4月27日后
2 中策创业 0 2006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27日
6,344,428 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4月27日
12,688,856 2008年4月27日至2009年4月27日
13,873,760 2009年4月27日后
    3 其他通股东 24,799,346 2007年4月27日后 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以上表格系基于公司股本在此期间不发生变动的假设所编制的,未来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则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邮政编码:313200
    电话: 0572-8080850
    传真: 0572-8080867
    2、财务指标变化
    方案实施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到126,888,563股,按公司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067元。
    九、备查文件
    1、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4、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协议书;
    5、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
    6、平安证券关于华盛达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8、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盛达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