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投资者对云南驰宏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披露的2005年度报告的理解及产生的一些疑问,经公司研究,特就有关问题进行如下解释说明:
    一、本公司2005年产品产销情况
    表一、2005年上半年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一览表:
产品品种 单位 产量 销量 平均销售价格 销售收入 占总收入比例%
锌锭 t 30,636.26 35,601.93 10,384.44 369,706,143.48 72.3
其中:受托加工锌锭 t 1,259.52 540 3,162.39 1,707,692.30 0.33
高纯锗 kg 1,363.29 761.38 4,951.71 3,770,129.79 0.74
二氧化锗 kg 4,920 4,100 2,757.59 11,306,104.20 2.21
电铅 t 11,203.31 10,131.94 7,921.76 80,262,841.41 15.69
硫酸 t 24,142.04 17,669.53 171.53 3,030,789.74 0.59
总收入 511,409,616.42
    表二、2005年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一览表:
产品品种 单位 产量 销量 年均销售价格 销售收入 占总收入比例%
锌锭 t 77,575.89 76,685.28 11,383.60 872,954,684.29 74.77
其中:受托加工锌锭 t 5,439.89 5,439.89 3,162.39 17,203,067.78 1.47
高纯锗 kg 2,299.37 1,348.02 4,877.30 6,574,697.18 0.56
二氧化锗 kg 10,020 10,520 2,777.03 29,214,313.18 2.5
电铅 t 16,725.89 16,412.41 7,808.08 128,149,382.62 10.98
硫酸 t 100,696.29 100,028.4 227.68 22,774,404.58 1.95
总收入 1,167,485,541.95
    二、本公司2005年锌锭销售价格
    从表二可见,本公司2005年年均锌锭销售不含税价格为11,383.6 元/吨、含税价格为13318.8元/吨。 公司2005年度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锌产品收入(883,641,131元)实际包括自产锌锭和锌合金销售收入(按销售产品大类统计);在管理层分析中提到的锌产品产量(83,016吨)包括自产锌锭和受托代加工锌锭产量(按生产统计的口径)。但该投资者在计算本公司锌锭销售价格时产生差错的原因有二:一是错误地把年报披露的锌产品销售收入理解为全部是锌锭销售收入;二是误把产量当成销量。所以错误地计算出本公司2005年锌锭销售价格为10,644元/吨(883,641,131元÷83,016吨)。同样,从表一可以看出,2005年上半年的锌产品(锌锭和锌合金)销售收入为374,072,707元,锌产品(自产锌锭和受托加工锌锭)产量为31,896吨,但锌产品(自产锌锭和锌合金)销量是36,001.36吨,上半年锌锭销售价格为10,384.44元/吨(含锌合金产品后售价为10,391元/吨),而非11,727元/吨,不存在上半年价高、下半年价低的问题。
    本公司2005年度锌锭产品的产销率98.85%(76,685.28t÷77,575.889t),产销是平衡的,不存在将已销售锌锭故意不列入收入的问题。
    二、关于主营产品(锌、铅)单位成本变动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报告中财务资料,除了特别说明外,产品价格均是价税分离不含税价格,与交易市场中公开报价(交易地含税价)是有区别的。产品产量、销售量、主营业务成本、单位产品成本、单位产品销售成本等专业名词是有区别的。如果违背专业科学计算规律而简单地加以计算,这样将会出现误导性结论。
    自2003年以来,整个国民经济行业发展逐步高涨,对于有色金属铅锌企业来说,特别是锌产品市场价格不断上涨,备受投资者的关注,同时不少投资者认识了公司并受到关注,且对成本及原料自给率等提出问题。现将此问题作如下解释:
    公司2005年以前铅锌矿石原料全部自给,但是进入2005年三季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配套5万吨/年电锌项目(合计新增10万吨/年电锌产能)投入试生产后锌矿石原料自给率只能保证50-60%(矿石采选量60万吨/年),因此已不存在投资者理解的原料自给率100%的概念;此外,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燃料、电力价格、工资及福利费等也不断上涨。因此公司主营产品单位成本也存在上升。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有关审计法规规定,公司生产成本和收入核算是符合有关会计核算制度的。
    三、公司员工数量变化问题。
    首先,在《2005年度报告》公司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员工情况"进行了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披露。由于公司2005年3月采用租赁资产方式成立了运输分公司(前身内部组织机构为运输部)、机修加工厂和2006年7月成立了昭通分公司,以及每年招收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等情形,根据"人随资产走"原则,相应增加员工1000多人,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规范的有关规定已在编号为临2005-003、010、015、019号的临时公告和《2005年第1季报》中进行了连续完整的披露。
    其次,关于专业构成统计变化。2005年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试生产所需人员准备和公司总部异地搬迁而理顺管理职能,以及为了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公司进行了人力资源抽调整合,并于2005年第4季度改革原"岗位技能结构工资制度"实行"薪点工资制度",相应地对职工进行了重新定编定岗定员"三定"工作。对于劳动密集型重工业企业,由于统计口径的变化从而造成劳动专业构成统计结果存在微小变化是符合有关劳动标准规定的。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