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20日下午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宪沙女士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议案一《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提名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06年5月13日任期届满,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陈宪沙女士、刘耀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宪沙女士简历:
    陈宪沙,女,52岁,硕士。1972年至1983年在广州市副食品公司工作,1983年至1992年在广东省旅游局工作,1992年至1996年在珠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至2004年3月在广州粤泰实业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广州粤泰集团总裁助理、办公室主任。2004年3月至今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2003年8月开始出任公司监事长。
    刘耀庭先生简历:
    刘耀庭,男,55岁,大学本科学历。1977年至1990年在广州铁路局工作。1991年至1994年在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任物业公司副经理,1995至1998年,任深圳市衡峰房地产公司副经理,1999年至2004年任广州铁路勘测设计研究院办公室主任。2004年4月至今先后任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物业经营部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