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6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与本公 关联交易定价 占同类交易额
关联方 司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的比重(%)
武汉光讯科技股 同一母公司 销售 公平交易价格 100-200 0.06—0.12
份有限公司 采购 3500-4000 2.92—3.33
武汉市中光通信 同一母公司 销售 公平交易价格 150-250 0.09—0.16
公司 采购 1000-1400 0.67—0.88
提供劳务 2-10 0.07—0.33
武汉邮电科学研 母公司 销售 公平交易价格 30-100 0.02—0.06
究院 承租 300-350 23--27
武汉虹信通信科 同一母公司 销售 公平交易价格 600-1000 0.4—0.6
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 600-1000 0.5—0.83
提供劳务 170-300 5.67—10.00
武汉同博科技有 同一母公司 销售 公平交易价格 0-100 0—0.08
限公司 采购 公平交易价格 1000-1300 0.83—1.08
接受劳务 公平交易价格 1000-1200 25—30
武汉电信器件有 同一母公司 销售 公平交易价格 20-50 0.01—0.03
限公司 采购 公平交易价格 3000-3300 2.5—2.75
提供劳务 公平交易价格 80-160 2—4
武汉现代通信电 股东 销售 公平交易价格 200-300 0.12—0.19
器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33244000 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06 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 万元。
    2、 武汉现代通信电器厂。法定代表人:王传明;注册资本:1880 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4 号;经营范围:通信交换设备、通信电源设备制造。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06 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 万元。
    3、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6000 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06 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00 万元。
    4、 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经营范围:光纤器件,微光学器件,光波导器件等光纤通信无源器件以及光纤放大器、光通信仪表和集成光电子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06 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200 万元。
    5、 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433 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光通信器件、部件及设备。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06 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10 万元。
    6、 武汉市中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700 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及电子产品的开发、研制、推广应用、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06 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0 万元。
    7、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士玉;注册资本:132501860 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监测认证;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06 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60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6 年4 月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六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九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06 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