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了《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规范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秩序,维护各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规则》明确,进行交易的会员是指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远期交易备案资格6个月以上,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从事掉期交易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企业。
《规则》称,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方向相反的两次本外币交换,在前一次货币交换中,一方用外汇按照约定汇率从另一方换入人民币,在后一次货币交换中,该方再用人民币按照另一约定汇率从另一方换回币种相同的等额外汇;反之亦可。其中,交割日在前的交易称为交易近端,交割日在后的交易称为交易远端。
《规则》要求,已获交易中心颁发资格证书的交易员,需经交易中心相关业务培训,方可通过交易中心系统进行掉期交易。同时,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掉期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签署《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掉期主协议》,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规则》的要求,目前具备开展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系统会员资格的机构共有54家,他们均在2005年10月24日(含)之前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远期会员备案通知书。会员通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和交易,可以开展套期保值、头寸结构调整等为目的的人民币与外汇间的掉期交易。
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要素一览表
交易
机构
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远期交易备案资格6个月以上,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从事掉期交易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企业。
交易
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30-17:30开市,国内法定假日不开市。交易时间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由交易中心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调整。
交易
对象 买入和卖出均以外币为标的物。
报价与
交易
会员通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和交易。掉期交易币种、金额、期限、汇率、成交价格(掉期点数)和结算安排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定价 计算成交价格或掉期点数所参考的即期汇率为交易双方认可的交易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市场价格。
结算
方式 掉期交易在近端结算日和远端结算日的资金交割可采用本金全额交割的结算方式或差额结算方式。
交易
费用 按照掉期交易近端人民币金额的百万分之十按季度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