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
股份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4月26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帐日期:2006年4月27日。
    (5)2006年4月2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4月27日。
    (7)2006年4月27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
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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