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广州一名孕妇来到街道办计生人员面前,拿出一个存折摔到桌上:“这里有2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这名超生者可谓财大气粗,明知违法,却毫不脸红,实在令人感慨!
近年来,少数富人的超生行为逐渐由隐蔽到公开,富人超生的数量也呈上升趋势。 对此,社会各界纷纷质疑:难道有钱就有“超生特权”?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无论富人穷人,都没有超生特权。但是,一些富人却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超生,花钱就能违法。这个群体虽然绝对数并不大,但无形中给人们一种印象,财富数量可以与生育数量成正比。这不仅冲击了现有的生育秩序,亵渎了法律制度,而且破坏了社会公平。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社会快速转型期,人口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处于紧张状态,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是符合目前中国国情并为多数人所接受的。“十一五”时期,中国面临着第四次生育高峰,人口数量仍然是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如果不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就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当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城市人口素质高,只生一个;农村人口素质低,却要多生,这样生下去,中华民族的素质越来越低。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现行生育政策是“逆淘汰”政策的说法。有人还据此辩解:富人家庭教育条件好,超生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这种观点显然是荒谬的,是现代版的“龙生龙、凤生凤”。其实,人人生而平等,天资并没有根本差别,素质的差别是后天形成的。与城市人口相比,农民的素质有的方面差一些,有的方面还要好一些。穷人的孩子有可能成为名人富人,富人名人的孩子不一定还是富人名人。这是一个基本常识。目前,农村人口素质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教育。如果将城市现有的教育资源适当向农村倾斜,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定会大大提升。因此,“富人超生有利于人口素质提高”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遏制富人超生,既是为了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也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实际上,社会抚养费并未成为阻挡富人超生的门槛。有的地方还存在富人收入水平难认定、地方政府保护纳税大户等现象。这说明,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还有很多“空白地带”,不足以约束富人的超生行为。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让富人违法生育的空间越来越小,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大。同时,还可以将富人超生和其企业信誉度、个人诚信度挂钩,记入企业或个人诚信体系,并对其采取诸如限制贷款、限制担任社会职务等措施。
当然,遏制富人超生,最终还要靠富人的自律。富人的成功离不开社会的给予,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明是非,知荣辱,不能把财富当成违法的“通行证”!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