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2006年5月27日上午8时30分
    会议地点: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200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申请2006年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2006年5月22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股东;
    2、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三、会议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凭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凭有效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凭证、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登记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稀土高科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6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四、注意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稀土高科证券部
    联 系 人:向 宇 张大勇
    电 话:0472-2207799 传真:0472-2207788
    邮政编码:01403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2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