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副局长王延中博士讲话
近两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尤其是从沿海地区大城市房地产的价格来看,对于住宅价格的控制力度不小,但是成效不是很大。原因何在呢?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副局长王延中博士认为这还要回到住宅的性质上来看。 他指出:“住宅从本质上来讲是商品,是市场机制配置起主导作用的商品供求关系。目前的价格控制措施能不能真正使住宅的价格降低下来?能不能使每个人都有自己想住的房子?这个问题是一个经济学的问题,是一个市场供求关系的问题,也是政府管制和政府决策的问题。”
王延中说: “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应该说存在很多矛盾,有结构性的矛盾,也有体制性的矛盾,这些矛盾制约着我们很难把住宅供求关系完全按照市场供求的关系来决定。但是从本质上来讲,它还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政府对住宅的干预和管制就从最开始的准入一直到住宅的使用都要介入。在这个介入过程当中,很多干预措施是必要的,但是有时候这种干预措施不当,未必能够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效果。”
王延中指出: “仅仅控制价格不是房地产市场主要的方向,因为这是供求关系决定的,有涨就会有落。在供过于求的阶段,在人们对住宅需求还比较旺盛的阶段,价格很难降下来。假如我们的资金成本提高,廉价的利用资金的机制逐步解决的话,人们就会比较投资住宅还是投资其他领域收益更高,这样房地产的市场需求就不是一个无底洞,就不是有多少房子都可以卖得出去的,住宅的供应是和人们的经济支付能力相关的。”
王延中认为如果真正按照房地产业或者住宅产业的产业性质、商品性质来规范这个市场的话,它的价格实际上是可以控制的。“但是目前我们控制要素的供给,实质上加剧了供不应求的状态,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为住宅产业经济上讲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商品,但是从住宅福利的角度来讲,它又是政府必须干预的一个社会领域。从社会领域的角度来讲,这种干预是必要的,但是这种干预的目的和性质,尤其是要注意干预的手段。”他说。
4月25日上午,2006年中国房地产国际研讨暨《2006年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报告厅举行,以“聚焦房价”为主题进行研讨。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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