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授予酒店管理优先权的协议》。 酒店集团将通过其酒店投资业务的拓展支持本公司发展星级酒店管理业务,在同等的市场条件下,酒店集团将在其能力范围内促使其及其附属公司目前和未来所投资和控制的星级酒店给予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的优先权。酒店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除透过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之外,将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投资、参与或经营星级酒店管理业务。
    2、关联人回避事宜:在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3、对本公司的影响:通过签署酒店管理优先权协议,有利于稳定和促进本公司星级酒店管理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明晰本公司与酒店集团的分工协作关系。
    4、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须经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4月21日,本公司在上海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集团")签署《关于授予酒店管理优先权的协议》(以下简称"酒店管理优先权协议")。
    酒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本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酒店集团签署酒店管理优先权协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酒店集团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酒店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酒店集团成立于1995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叁亿元;法定代表人:俞敏亮;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国内贸易,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技术培训及相关项目的咨询(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05年12月31日,酒店集团之总资产为人民币70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酒店集团将通过其酒店投资业务的拓展支持锦江酒店发展其星级酒店管理业务,在同等的市场条件下,酒店集团将在其能力范围内促使其及其附属公司目前和未来所投资和控制的星级酒店给予锦江酒店或其附属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管理的优先权。酒店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除透过锦江酒店及其附属公司之外,将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投资、参与或经营星级酒店管理业务。
    2、酒店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锦江酒店及其附属公司除外)在有任何投资、参与、发展、经营或从事星级酒店管理业务或购买星级酒店管理业务的权益的机会时,将于得知该等机会时立刻通知锦江酒店,并将在其能力范围内促使锦江酒店有优先权以不逊于酒店集团或其附属公司可享有的条款,投资、参与、发展、经营或从事该等星级酒店管理业务、或购买该等星级酒店管理业务的权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署酒店管理优先权协议,有利于稳定和促进本公司星级酒店管理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明晰本公司与酒店集团的分工协作关系。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与酒店集团签署酒店管理优先权协议事宜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一致认为,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稳定和促进本公司星级酒店管理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明晰本公司与酒店集团的分工协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酒店集团签署的酒店管理优先权协议;
    2、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决议。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