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4月18日至21日在成都名雅山庄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10人,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柏初主持。经充分讨论,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以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9,379,322.80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37,932.28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2,468,966.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以2005年度末总股份504,125,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计派发现金红利15,123,754.6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该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对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详见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06-005)。
    7、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尚未完成,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确定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相关事项。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