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月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
    (一)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06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关于修改《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修改将由监事会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