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银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按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及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六宗土地的关联交易的决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