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与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4月20日-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勤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90人,代表股份74,605,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5%。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人,代表股份63,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3%。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81人,代表股份11,065,20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0.74%,占公司总股本的11.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95,2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26%,占公司总股本的0.1%;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1,077人,代表股份10,970,00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0.47%,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
    没有流通股股东通过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方式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
    4、其他出席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0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刊登的《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说(摘要修订稿)》。
    1、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74,605,209 74,097,242 442,267 65,700 99.32%
流通股股东 11,065,209 10,557,242 442,267 65,700 95.41%
非流通股股东 63,540,000 63,540,000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和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
1 崔雅玲 25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2 曾凡秋 192,900 现场投票 同意
3 蔡贤庆 150,556 网络投票 同意
4 朱永晃 149,624 网络投票 同意
5 王体亮 145,201 网络投票 同意
6 李绍信 135,600 网络投票 同意
7 尹东强 134,627 网络投票 同意
8 王志东 131,824 网络投票 同意
9 钱妹琴 131,151 网络投票 同意
10 穆丽珠 118,800 网络投票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温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认为:科达机电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