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24日在上海市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273,507,924股,占公司总股本472,144,227股的57.9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73,483,327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本331,744,227股的82.44%,占公司总股本的57.92368%;流通股股东7人,代表股份24,59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本140,400,000股的0.0175%,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受董事长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大有主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69.08%股权和上海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1、同意出售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69.08%股权[表决一]
    2、同意出售上海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表决二]
    上述两项表决,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均予以回避表决。
    二、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三]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四]
    各议案表决情况,详见汇总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项目 表决一 表决二 表决三 表决四
出席会议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股份数 273,507,924 273,507,924 273,507,924 273,507,924
回避表决股份数 190,127,100 190,127,100 0 0
有效表决股份数 83,380,824 83,380,824 273,507,924 273,507,924
其中:非流通股表决股份数 83,356,227 83,356,227 273,483,327 273,483,327
流通股表决股份数 24,597 24,597 24,597 24,597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3,372,914 83,372,914 273,507,924 273,507,924
反对股份数 7,910 7,910 0 0
弃权股份数 0 0 0 0
同意比列 99.99% 99.99% 100.00% 100.00%
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3,356,227 83,356,227 273,483,327 273,483,327
反对股份数 0 0 0 0
弃权股份数 0 0 0 0
同意比列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6,687 16,687 24,597 24,597
反对股份数 7,910 7,910 0 0
弃权股份数 0 0 0 0
同意比列 67.84% 67.84%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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