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电网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湖北省宜昌市举行,标志着两公司的合作将迈入新的历程。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陆启洲,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李永安总经理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陆启洲副总经理在讲话中指出,随着三峡电站的加快建设,三峡右岸机组将在“十一五”期间陆续投产,三峡水电站发电量将逐年增加。与此同时,随着近两年电源装机的大量集中投产,以及电力需求增长速度的放缓,电力供需形势将发生转折性变化,由供不应求逐步转向供需平衡和供大于求。电力市场的新形势对现有的三峡电能消纳范围及方式提出了挑战。为了保证三峡电能的合理、顺利消纳,必须立足于全国电力市场,立足于统一调度,加大协调力度,扩大消纳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共同推进三峡电能的长期消纳工作。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购销三峡电能中的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份额,双方签订“十一五”长期购售电合同,正是保证三峡电能合理消纳的有效途径。
金沙江一期和三峡地下电站的建设,是电力工业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也为两公司提供了又一次的合作和发展机遇。三峡地下电站扩建条件优越,单位建设成本低,建成后可有效改善三峡电站整体运行效能。金沙江一期的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是国家实施“西电东送”战略的骨干电源,其电能的合理消纳及输电系统的形成,对我国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大容量远距离输电技术的发展和全国联网格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支持三峡地下电站、金沙江一期等大型水电基地的建设,高度重视其送出工程的建设,根据电站在电网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电网整体规划,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提出了金沙江一期和三峡地下电站的送出方案。
除上述领域外,国家电网公司与三峡总公司在国际能源开发、西藏水电开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等方面也有着广阔的合作前景。
根据合作协议,国家电网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将在“十一五”期间三峡电能消纳;三峡地下电站建设;梯级电站调度;金沙江送出工程建设;投资抽水蓄能电站;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