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2006 年4 月18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06 年4 月19 日的《证券时报》上。 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4.5 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4 月28 日。
    2、除息日:2006 年5 月8 日。
    3、红利发放日:2006 年5 月8 日(深圳分公司),2006 年5 月9 日(上海分公司)。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为:截止2006 年4 月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深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6 年5 月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沪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6 年5 月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控股股东股改承诺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乡市华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该期限届满后12 个月内,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票,出售价格不低于12.25 元。同时,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最低出售价格。经计算,此次分红派息后,上述价格调整为11.75 元。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 号
    3、联系人:范蓓
    4、联系电话:0373-3519901 传真:0373-3519911
    七、备查文件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