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数量为10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9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控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对为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为支持参股公司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天然气加气母站、子站及铺设一条天然气主管道项目,公司决定为其在克拉玛依城市信用社申请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一年期),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胡晓光;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43%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管道输送、石油天然气化工、天然气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等,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41.3万元,净利润847.3万元,2005年末总资产976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55%。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新疆天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合法可行,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可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均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天利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