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4月10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会成员发出了会议通知,2006年4月21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会议。 应出席会议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其中监事李晓辉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桂田主持,经过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05年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情况。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会议同意将此工作报告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05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