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宣工集团):法定代表人:王建军,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分立等方式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制造、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其配件;自营产品出口销售所需材料、设备、仪器仪表进出口贸易;技术开发服务、机械加工、修配,举办第三产业。住所:河北宣化东升路21 号。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2则》10.1.3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宣化工程挖掘机有限公司(简称宣工挖掘机):法定代表人:王建军,注册资本:800 万元。经营范围:主营挖掘机系列产品和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
    住所:河北宣化东升路21 号。
    2、宣化工程机械集团云南联合配件销售服务中心(简称:云南联合配件销售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孙仲欣,注册资本:200 万元,经营范围: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其配件、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机械修配服务。住所:昆明市福达路1 号。
    3、宣化工程机械集团配件中心(简称:宣工配件中心):法定代表人:刘春雨,注册资本:150 万元。主营业务:工程机械及配件,农机产品及配件,汽车运输设备及配件,起重设备及配件,钢材、水泥。住所:河北宣化东升路21号。
    4、北京宣工兴工程机械销售服务中心(简称:宣工兴):法定代表人:吴风岭,注册资本:30 万元。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五金交电、百货、计算机、机械电器设备、橡胶制品、经济信息咨询、租赁机械电器设备。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村694 号。
    以上公司与本公司属同一母公司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持续发生,前期交易过程中以上关联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约定,有关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宣工集团约1300—1750 万元之间;
    2、宣工配件中心约1700—2500 万元之间;
    3、宣工挖掘机约2400—3600 万元之间;
    4、云南联合配件销售服务中心约150—200 万元之间;
    5、宣工兴约100—150 万元之间。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未明显高于或低于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关联交易双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利用相互的资源和优势,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持续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先后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综合服务补充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资产收购合同》等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批程序: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建军先生、刘明德先生、周之胜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全票通过该项议案。由于2006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高于3000 万元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就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内容,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祁俊、程凤朝对该项关联交易计划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0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