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反洗钱法草案,昨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此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将严防洗钱行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
“洗钱”,是采用转换、转让等方式隐瞒和掩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以使其犯罪所得表现合法化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我国洗钱问题日渐突出。
对公职人员重点身份识别
为在犯罪所得进入交易领域之初建立客户身份与资金、交易的对应关系,为今后辨别资金的真实性质和交易的真实目的、追查实际所有人和受益人打下基础,草案中令人注目地引入了身份识别制度。
草案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审慎识别、核实和登记客户及其代理人、受益人的身份信息。
为充分利用反洗钱机制反腐败,草案特别规定应当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职人员重点进行身份识别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的监测。“这无疑将有利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俞光远说。
大额和可疑交易须报告
草案引入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央行已发布并实施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已引入了这一制度。现行法规也设定了“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标准。
反洗钱适用于反恐融资
“反恐融资”是反洗钱整体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此,草案特别指出本法所规定的反洗钱措施同时适用于预防监控资助恐怖主义的活动。
自“9·11”事件后,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就提出了关于“反恐融资”的8条新建议———《打击恐怖融资8条特别建议》,专门打击和切断支持恐怖行为的资金链条。
我国对反洗钱的态度和立场历来十分鲜明和坚决,当前也致力于反恐融资工作,并于2004年作为创始成员国发起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