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 号文),要求上市公司在该通知发布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公司年度董事会已于2006 年3 月27 日召开,并发出于2006 年5 月10 日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证监会的通知精神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股东单建明先生于近期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提议,议案内容详见巨潮网站。此项议案将提交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200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