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方 预计总金额 占交易总额的比例 去年总金额
采购 压缩机配件 万宝冷机集团广州电器有限公司 2,136.75 3.03% 2,765.95
原材 漆包线 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 2,991.45 4.24% 1,901.92
料 电机 广州嘉特利微电机实业有限公司 9,230.77 13.09% 6,599.85
小计 - 14,358.97 20.36% 11,267.72
销售 冰箱压缩机 广州万宝冰箱有限公司 567.00 0.66% 29.30
产品 原材料 广州嘉特利微电机实业有限公司 6,153.85 7.21% 4,123.10
或商 小计 - 6,720.85 7.87% 4,152.40
品
合计 21,079.82 28.23% 15420.1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优
    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开发区宝石路16 号
    股权结构: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生产漆包线系列产品。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总资产5463 万元,净资产83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288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693 万元。
    预计2006 年公司与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91.45 万元。
    2、万宝冷机集团广州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小伟
    注册资本:252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11 号
    股权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压缩机继电器、保护器、温控器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万宝冷机集团广州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8986.85 万元,净资产863.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30.11 万元,净利润39.94 万元。
    预计2006 年公司与万宝冷机集团广州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36.75 万元。
    3、广州市万宝冰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千定
    注册资本:2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江燕路268 号
    股权结构: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生产家用电器及零部件。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广州市万宝冰箱有限公司总资产40821 万元,净资产-25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329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582 万元。
    预计2006 年公司与广州市万宝冰箱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67.00 万元。
    4、广州嘉特利微电机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优
    注册资本:1361.58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郊萧岗石柱岭
    股权结构: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微电机系列产品及其配套的电器和零部件。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4389 万元,净资产56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77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463 万元。
    预计2006 年公司与广州嘉特利微电机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384.62 万元。
    以上四家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5.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万宝冰箱有限公司、广州嘉特利微电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问题。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以上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以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漆包线为本公司产品冰箱压缩机的原材料,本公司向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采购此产品,保证了本公司的正常生产。
    2、广州市万宝冰箱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冰箱,本公司产品冰箱压缩机为其配件,本公司与其的关联交易保证了双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3、万宝冷机集团广州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压缩机继电器、保护器,本公司向其采购上述产品,保证了本公司的正常生产。
    4、本公司出售电机的原材料给广州嘉特利微电机实业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为本公司加工压缩机用电机,保证了本公司的正常生产。
    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千定先生、杨建优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先云先生、李连生先生、黄秉耿先生对以上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的定价政策是合理、公允的,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25 日 |